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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2022-09-01
標題 FSC™ CoC新版標準納入四大核心勞工要求
內容  
2021年1月,FSC™產銷監管鏈標準將國際勞工組織(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,簡稱ILO)所制訂之國際核心勞工公約整合到 FSC的新版標準中(FSC-STD-40-004 V3-1)。修正後的 FSC產銷監管鏈標準包含了FSC核心勞工要求,四大要求如下:
 
1. 不得使用童工
2. 消除切形式的非法強迫勞動(不得以任何懲罰威脅,要求任何人從事勞動或服務)
3. 確保聘僱和從業方面不存在歧視(例如性別、種族、宗教、政治見解等)
4. 尊重集會結社之自由和集體談判的權利(例如不得要求勞工退出或不加入工會作為僱用條件)
 
以上四大要求組織需有相關程序書,須了解並蒐集當地法律、法規,每年進行一次自我評估並提交給驗證單位。可透過其他驗證(如SA8000)來證明組織管理符合相關規定。
 
除了原本就保障員工職業健康與安全與符合勞工人權之外,FSC在新版產銷監管鏈標準中,更進一步要求組織必須:禁用童工、消除非法的強迫勞動、拒絕職場歧視、尊重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的有效權力等,更加強化其標準中的「保護勞工人權」。期望FSC驗證不僅只照顧到森林的可持續性發展,組織更可透過加入FSC CoC驗證,宣示自我維護勞工人權、提供勞工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,更加善盡一己之企業社會責任。


文:台灣森林認證發展協會

FSC CoC新版標準:FSC-STD-40-004 V3-1 EN

延伸閱讀:認識國際勞工組織與核心公約之施行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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